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一)资金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为15大类43个小类156个品目。优先支持购置大田作业机械、绿色发展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特色产业机械等补贴需要。也用于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二)分配原则。基于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规定,即“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的原则,并结合各企业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的录入情况进行分配。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资金分配情况。经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拟将该笔资金分配至集团所属8户企业(详见附件1)。
二、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资金
(一)补助内容。对近两年内新建或更新的且未实施过本项目的苜蓿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行苜蓿良种化、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质量水平等进行奖补,实施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内容中各有侧重选择。
(二)补助标准。对集中连片种植苜蓿500亩以上的实施主体,按照每亩520元标准给予补助。
(三)实施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包括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农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等。
(四)实施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集中连片500亩以上,保证5年内苜蓿示范区种植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年限在5年以上)。
(五)资金分配情况。经集团相关会议研究,鉴于本次所涉及资金均属于亚盛股份所属分子公司,对资金分配提出以下建议(详见附件2):亚盛田园牧歌拟安排高产优质苜蓿基地面积0.2万亩,拟分配资金104万元;亚盛饮马分公司拟安排高产优质苜蓿基地面积0.3万亩,拟分配资金156万元。
三、种畜禽性能测定资金
(一)分配原则
按照省畜牧兽医局下达测定任务和补贴标准进行分配。
(二)资金分配情况
该笔资金属戴帽下达资金,已通过集团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具体分配如下,针对国家核心育种场,下达甘肃农垦饮马牧业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90万元;针对种畜生产性能测定单位,下达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14万元。
四、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7日
监督电话:0931-4603327
省畜牧兽医局电话:0931-8732427
附件:1.附件1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拟分配表.docx
2.附件2 2024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拟分配表.docx
3.附件3 2024年第二批种畜性能测定项目补贴资金拟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