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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垦事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12-29 来源: 作者: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农垦创建于1953年,从组建时期就是一个既有事业又有企业的社会群体,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60年来,先后经历省农垦局、省农垦总公司、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次调整,体制也经历了由省管厅局、行政性公司(财政供养)到经济实体的改革。2002年,根据省政府甘政函[2002]26号文批复,在省农垦总公司的基础上整体改制,组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挂甘肃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农垦事业办履行省政府赋予的农垦行业行政社会事业管理职能。2010年,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号)文件精神,撤销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授权省政府国资委对省农垦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并加挂“甘肃省农垦事业办公室”的牌子,主要承担省农垦集团公司不便对外开展的职责任务,将一部分事业机构保留在省农垦集团公司,支持集团公司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做优做强,省农垦事业办财政供给关系不变。2016年,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26号)文件精神,省农垦实行“一个实体、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省农垦事业办公室不再作为实体机构存在,取消行政职能,在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挂省农垦事业办公室牌子,主要用于争取政策和项目。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农垦事业办公室编制上报2022年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2户,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省农垦事业办公室机关;二是公益二类的省农垦事业办公室系统。因农垦事业办实行“一个实体、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和农垦集团公司合署办公,内设机构由农垦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内设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群工部(工会办)、企业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科技产业部、资本运营部、市场营销部、内控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特药管理部等16个部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二级单位1个,是甘肃省农垦事业办公室机关,在甘肃省编办核定的在职参公编制有25个,由于编办自2010年开始取消了农垦事业办行政职能,所有在职人员执行只出不进的政策,截止2021年末,实有在职统发人员4人,离休4人,退休54人,其他人员3人(遗属人员)。

退休人员中,有46人未能移交甘肃省社保,工资由省财政厅社保处纳入预算后拨付农垦事业办代发,交由省社保局发放8人。

(三)直属事业单位

属于公益二类的直属事业二级单位为甘肃农垦事业办系统,包括省农垦事业办酒泉离退休工作站,省农垦事业办张掖离退休工作站,省农垦事业办武威离退休工作站,省农垦事业办平凉离退休工作站等4个单位,2022年共有在职人员6人,非统发退休人员82人,离休人员4人,其他人员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3,656.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2,393.22万元增加1263.77万元,增加5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下达较2021年增加807万元;二是由省林业厅下达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项目2022年纳入农垦省本级预算下达,增加420万元;三是国土绿化项目资金纳入农垦省本级预算下达,增加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6.9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656.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2,393.22万元增加1,263.77万元,增加5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2021年增加807万元;二是增加省林业厅下达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420万元;三是增加国土绿化项目支出67.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9万元,比2021年预算164.51万元减少21.92万元,下降13.3%,下降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去世10人,离休工资和退休人员经费同步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76.30万元,比2021年预算79.54万元减少3.24万元,下降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后,单位承担医疗保险经费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67.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7.5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支出项目属于新增项目。

 4.农林水支出3,357.83万元,比2021年预算2,139.5万元增加1,218.33万元,增长5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下达较2021年增加了807万元;二是省林业厅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项目2022年纳入农垦省本级预算下达,增加了4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2.77万元,比2021年预算9.67增加3.10万元,增长32.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6.转移性支出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6.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63.49万元,比2021年394.22万元减少30.73万元,下降7.8%,减少原因一是农垦事业办在职人员减少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1年离退休人员去世共10人(离休1人,退休9人),相关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2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安排的项目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部门其他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预算0.00万元。较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增加1,29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按照2021年实际投资的90%下达,较去年增加807万元;二是2022年增加中央转移支付国土绿化支出项目资金67.5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420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个,一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 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747万元,设立依据:对国有农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补助,资金分配办法: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文件精神进行分配管理,主要使用方向:对农垦欠发达国有农场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巩固拓展,主要方向是产业发展建设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国土绿化支出项目资金,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67.50万元,设立依据:该项目于2003-2006年立项实施,对政策到期的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面积进行补助,解决了水土流失、耕地撂荒等现象,资金分配办法:按照《甘肃省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一【2018】141号)文件精神进行分配管理,主要使用方向:对政策到期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33738亩进行现金补助。三是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420万元,设立依据:该项目于2018年立项实施,项目在平凉农业总场大于25度坡耕地上实施,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形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解决了耕地撂荒等现象,资金分配办法:按照《甘肃省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一【2018】141号)文件精神进行分配管理,主要使用方向:对10500亩退耕还林按照种植面积进行现金补助。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专项资金)1,059万元,设立依据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收补助办法》的通知(财预【2006】446号)文件设立,主要用于补助国有农场因取消类似“乡镇五项统筹”(包括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等五项支出)收费造成的减收、国有农场各项基础建设类的经费补助。如农场人居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场区道路维修以及其他公益性管理经费等。税改后农场职工只负担土地承包费和自身受益所需支出部分两项费用,不再承担公益性费用。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比2021年预算0.18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了5.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精神,业务接待费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与2021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0万元,较2021年0.94万元减少0.14万元,下降14.90%,主要原因为压减经费。

 4.培训费0.33万元,比2021年预算0.36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8.3%,减少的原因是压减经费。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21年一致。

6.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0.33万元,比2021年预算10.58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精神,压减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261.5万元,已全部提足折旧,净值为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803.64平方米,资产原值84.13万元,净值0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资产原值168.06万元,已全部提足折旧,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重点项目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747万元,实施主体:农垦所属7家农场(甘肃农垦西湖农场、酒泉农垦边湾农场、甘肃农垦金昌农场、甘肃农垦永昌农场有限公司、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甘肃农垦永昌农场、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周期及实施计划: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完成相关项目申报及可研、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由农垦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批复实施;2022年3月-4月,进行项目招标等前期工作;2022年5月-12月,各欠发达国有农场组织项目建设至完工,申请省农垦集团公司组织对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及竣工验收。预算总体目标:第一批资金实施项目6个,新建蓄水池4.5万m³,新建日光温室7座7884㎡,新建200t玉米烘干生产线1条,购置农机具2台,购置光学分拣机1台,定量包装设备1套,新建彩钢棚2160㎡,改造厂房160㎡,硬化场地7057㎡,修建渠道5.69km。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支出,依据部门职责和单位性质,负责做好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将人员经费及时发放到位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完成垦区事业身份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按时拨付,确保做好垦区事业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农垦事业稳定发展,自评得分98.6分;二是项目支出,依据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内容,按时、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其中:“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自评得分为97.78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项目自评得分97.13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财政厅安排部署,本部门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由财务部和规划发展部负责此项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第一责任人,采取各项目单位上报核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的方式对证据收集,开展自评。具体工作由财务部牵头,规划发展部等相关部门落实。

二是制定绩效目标。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相关部室与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对接,并确定绩效目标,上报绩效评价计划,对评价的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文件精神,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评价均以自评方式开展,预算内项目共计投资财政资金1,999万元,实际完成绩效评价项目2个,完成投资3,000万元。项目评价工作以单位自评为主,由项目主管部室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四是评价结果运用。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单位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项目实施单位,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主要是国土绿化支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经费、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分别为67.50万元、1,059万元、1,747万元、42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为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涉及资金1,747万元;组织自评项目3个,主要是国土绿化支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经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分别为67.50万元、1,059万元、42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46.96%。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二级预算单位1个,涉及项目4个,主要是国土绿化支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经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八、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农垦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各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人员及行政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